国字头商标不予注册 “国酒茅台”改名“贵州茅台”
据中国之声报道:从30日开始,“国酒茅台”正式改叫“贵州茅台”,告别了曾经使用多年的“国酒”宣传语。6月29日上午,茅台微信公众号名称由“国酒茅台”悄然更名为“贵州茅台”。而打开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面也没有了“国酒”字样。
“国酒”二字的变化,意味深长。过去17年间里,茅台就国酒商标曾9度发起申请,均被驳回。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茅台的商标表述更名后,是否影响其销售?“国”字头商标存在哪些争议?
公开资料显示,茅台首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申请发生在2001年9月,最接近成功的一次也是茅台最后一次发起申请,是2012年7月,茅台集团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获得初审通过,但在3个月的公示期内,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了多家酒企提交的异议书近百份。
汾酒:“如果驳回异议,我们继续申诉。(还要再申请复议?)对,复议!”
五粮液:“我们相信国家局能公平公正依法不予注册的裁定。”
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不予核准注册。过去17年中,茅台就国酒商标曾9度发起申请,均被驳回。法律专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
岳屾山:“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应该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另外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解的,就会被否定,不允许注册为商标。国酒茅台本身可能不具备显著性,另外容易导致他人产生误解,认为这是国家级别、国家标准的,误解国酒是中国最顶级的,所以这样的商标是不会被批准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