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商标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二类主要包括颜料、染料和防腐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 ——工业、手工业和艺术用颜料、清漆和漆; ——服装染料; ——食品和饮料用着色剂。 本类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人造树脂(第一类); ——洗衣和漂白用上蓝剂(第三类); ——美容用染料(第三类); ——颜料盒(学校用文具)(第十六类); ——绝缘颜料和绝缘漆(第十七类)。
第二类商标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1、签定《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并支付购买定金,提供受让人资料(公司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收到受让人资料后,办理商标公证及签定转让过户所需相关文件。
3、公证完成后,向购买方传真或电邮该商标的注册证书及公证书等文件,购买方确认后付清商标余款。
4、收到全款后,寄出商标注册证原件、公证书原件等文件至购买方,并将双方签字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国家商标局。
5、国家商标局在3个月内同时向转让、受让双方下发该商标转让申请的受理通知书,10-12个月下发该商标的转让核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