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要及时
形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许多,除了来自请求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在商标请求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许多无法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盲期、商标检查的主观性等等,企业或个人难免会遇到请求被驳回或被异议的状况,但这并不代表商标“无药可救”了。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中规则:“对驳回请求、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请求人。商标注册请求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成都商标注册取名的注意事项
也就是说,在程序上,一切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请求,均能够在规则日期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驳回复审,要求重新裁定。这相当于给了一切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因而,企业或个人在接到了商标被驳回的通知后,切莫悔恨叹气,而是要及时做好驳回复审的预备,尽最大努力救活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