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MLGB”商标二审驳回 含义消极
作为国内知名主持人,李晨nic同时身兼潮牌主理人、演员等角色于一身,拥有NPC、MLGB等多个自主潮牌,在自己的众多身份中,他坦言最爱的还是做老板。
近日,有李晨参股的上海俊客贸易公司申请注册在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的商标“MLGB”,北京高院认为,争议商标“MLGB”在网络环境下已约定成俗为骂人的话,应认定争议商标本身存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的情形。
同时,上海俊客还申请了“caonima”等商标,故其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倾向的意图比较明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对争议商标进行低俗、恶俗商业宣传的情形。
因此,北京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明确规定了商标不予以注册的多种情形,其中的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世标网建议客户在注册商标时应该注意,尽量避免使用低俗、格调不高的汉字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