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过驰名商标评审 奖励100万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工商局了解到,近日出台的《重庆市商标奖励评审办法》规定,对通过评审的驰名商标权利人奖励100万元;地理标志权利人奖励50万元。上述两项奖励原则上每年奖励名额不超过5名。
办法根据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统计情况,分别制定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奖励评审计分细则。驰名商标计分细则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定量指标包括申请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行业排名”等;定性指标包括“商标管理运用”、“行业影响力”、“公众认可度”、“社会责任”等。申请人应当将商标奖励资金用于实施商标培育、管理、保护及运用,包括商标申请注册、建立健全商标质量管理体系、商标维权、商标品牌宣传等。
据介绍,参评企业要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没有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