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酱商标转让属于第几类商标
果酱是把水果、糖及酸度调节剂混合后,用超过100℃温度熬制而成的凝胶物质,也叫果子酱。
用水果、糖及酸度调节剂混合凝胶物质,制作果酱是长时间保存水果的一种方法。主要用来涂抹于面包或吐司上食用。不论草莓、蓝莓、葡萄、玫瑰等小型果实,或李、橙、苹果、桃等大型果实切小后,同样可制成果酱,不过调制同一时间通常只使用一种果实。无糖果酱、平价果酱或特别果酱(如:榴莲、菠萝),便会使用胶体。果酱常使用的胶体包括:果胶、豆胶及三仙胶。
果酱商标转让属于第几类商标?
果酱商标属于第29类商标,这一类商标保护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本类尤其包括:
———奶饮料(以奶为主);
———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