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月起停止将“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浙江全省各相关市场主体停止将“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对“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允许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浙江全省各相关市场主体停止将“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对“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允许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
电话咨询: 15395879680
QQ咨询:2510037513
邮件咨询:2510037513@qq.com
周一至周五 8:30-18:30,节假日休息
